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之源。市金融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建立制度、细化标准、优化流程、精准施策,迅速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在全市落地见效。
一、统筹谋划,把准工作“方向盘”
(一)及时向上汇报,争取地方支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上报《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的报告》,就下一步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政府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建立市层面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抽调各单位人员组建专班,组织各区县开展“千企业万户大走访”活动。
(二)强化横向联动,明确责任分工。与市发展改革委集中会商5次,明确双牵头工作职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联合工信、财政、住建等12个部门沟通会商,讲解协调机制运行流程,明确各单位具体工作职责、负责提供的市场主体信息,压实各方工作责任。
(三)深入基层调研,理清工作思路。先后组织42家银行机构召开6场座谈会,了解银行机构细化“五项标准”、对接执行小微企业“两张清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组织小微企业以及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困难、对协调机制的实际需求、对开展走访工作的建议等。
二、层层传导,压实各级“责任链”
(一)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印发专项通知,在局系统成立各级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统筹高效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进一步发挥金融力量,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建工作专班,发挥监管特长。建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作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发挥不同处室监管特长,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局系统和地方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
(三)印发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印发工作方案,从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审核标准、明确工作流程、搭建信息平台等四方面制定13条工作措施,力争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在年底前见效。
三、细化标准,把好清单“审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