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全县始终坚持把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切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有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发展,有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整体工作态势稳中向好,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中心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一线总指挥”和“施工队长”第一责任。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工作组分线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工作格局。始终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全县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部署。制定《关于开展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回头看”行动的工作方案》《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24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有效明晰工作思路、严明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责任落实。按照每季度1次的要求组织开展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3次。召开季度调度会3次,每季度通报各项重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并对各乡镇进行排名,实行末尾表态制,排名靠后的2个乡镇向大会作表态发言,压实了各乡镇的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驻村帮扶责任落实。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每月常态化对驻村干部到岗到位、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督查。聚焦驻村工作“五项职责任务”,落实好抓好基层党建、防返贫监测帮扶、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重点工作。
(二)坚决守牢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省级确定的年人均纯收入X元作为全县监测标准线,坚持按月开展动态监测帮扶,加强对各乡镇收入信息采集核查和业务指导,全县共有脱贫人口3149户8626人,“三类人群”291户838人,2024年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24户78人,已消除风险191户522人,风险消除率62.29%。监测对象户均享受帮扶措施3.33项。二是筑牢生活保障防线。聚焦落实“应帮尽帮”,对未消除风险的87户299人持续跟踪帮扶措施,共采取措施312个,户均措施3.59个,全县未出现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严格把握“能消才消”,及时开展家庭人口自然变更和风险消除等信息动态管理,对2024年风险消除监测对象16户57人持续监测,确保每户至少有1项帮扶措施。常态化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县农村低保共2181户4129人,新增农村低保152户262人,发放农村低保金X万元,临时救助142人X万元,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三是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拓展教育保障宽度,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印发《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脱贫家庭学生零辍学。持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共资助3168人次,发放资助金X万元。其中脱贫人口和三类人群1454人次、X万元,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金预计11月发放完成。广泛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全年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学生补助620人次X万元。增强医疗保障强度,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2024年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保参保率100%,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履约率100%,重点监测对象大病救治率100%;统筹县财政资金X万元,购买防贫保险5115人次,为818名监测对象、8653名脱贫人口购买医疗保险“惠浔保”。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重点对象新增危房“动态清零”,持续开展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危房改造计划4户9人,已全部完工入住。提升饮水保障广度,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对全县“1+7+21”的供水网络体系进一步建立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对农村供水站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管,确保饮水工程持续良性运行、群众饮水安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持续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乡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98%以上,水样经检测后全部达标,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安全饮水保障率100%。四是推进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全县“巩固一批”产业项目161个,实际投入X万元;“升级一批”产业项目29个,实际投入X万元;“调整一批”产业项目3个,实际投入X万元。抓实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强经营性资产管护,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资产良性运营。
(三)强化增收举措,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