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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功能建设的探索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围绕这一时代命题,我们对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进行追根溯源,系统梳理市政协加强“三化”功能建设的探索与实践,聚焦提升人民政协制度效能这一关键,从强化制度健全、执行、更替、贯通四方面,探讨提升“三化”功能建设的路径。

  一、“三化”功能建设的追根溯源

  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提法由来已久。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的意识愈来愈强烈,“三化”概念首次提出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明确于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并于2006年2月首次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习近平同志主政xx期间,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的实践愈来愈深入。2004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是提高政协履行职能水平,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要以《宪法》和《政协章程》为依据,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运作为基础,以程序建设为重要抓手,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协各项工作有制可依、有范可守、有序可循。”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三化”功能建设的思想源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的体系愈来愈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指示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力推动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制度体系走向成熟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xx工作期间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三化”功能建设的重要论述,实现了从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到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的发展升华。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导下,中共中央先后印发加强人民政协党建、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文件,为人民政协在新时代加强“三化”功能建设完善了顶层设计、健全了制度体系、明确了规范程序,为更好地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及其辩证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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