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
大家好!
非常荣幸能在此次培训总结会上,与大家分享我在第一次集中培训后的学习心得与体会。首先,我要衷心感谢 [进修学校名称] 为我们提供了这样宝贵的学习机会,让我在学前教育的知识海洋中不断汲取养分,得以成长和进步。
当我参加完第一次集中培训,带着满满的收获和班主任布置的任务回到幼儿园,我便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幼儿园园长,知法、懂法、用法是何等重要。在当今时代,不懂法的教育者不仅是不合格的,更是不称职的。只有依据法律法规来引导幼儿园的发展,才能确保我们的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前行,才能真正为幼儿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进修学校发放的《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概论》这本书,对我们园长而言,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它为我们的办学和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法规依据。原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傅国亮先生在导言中的精彩分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建立与运用的重要性,如同为我们这些在学前教育领域探索的人指明了前行的方向。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对《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概论》的研读中。通过仔细阅读和深入理解,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园长,必须树立起牢固的法律意识。这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要结合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努力实现向 “领导型、专家型” 新时期教育管理者的转变。依法治教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学习幼儿教育的基本知识,对于我们一线幼儿工作者来说,就如同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清晰的章程,让我们明确了必须遵守的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
我深知,如果一个园长连《教育法》都不了解,那就如同盲人骑瞎马,在工作中必然会错误百出。《教育法》作为我国所有教育阶段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地位举足轻重,指导着教育的方方面面。而教育政策则是各部门、各地方围绕《教育法》制定的实施政策,是保障《教育法》实施的具体措施,也是对不同阶段教育工作的细化管理。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两者的区别,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只有了解《教育法》的表现形式、层级及效力,直至其完整的体系,我们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执行。
幼儿教育作为教育的起始阶段,如今已被纳入整个教育体系,受到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家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幼儿教育的行政法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这使得幼儿教育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幼儿教育工作者更要做到 “有法必依”。以往那种千园万面、乱象丛生的自然状态已不合时宜。我们必须明确什么是法律责任,其种类有哪些,以及法律责任的认定方式。否则,即便我们在工作中看似干得热火朝天,却可能早已漏洞百出,贻笑大方。
在研读过程中,我着重关注了幼儿教育行政、幼儿园的法律地位、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幼儿园的经费和资产、幼儿教育中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等重点章节。这些内容在我的日常园务管理、教学执行、财务规范、信息化利用等方面建立起了科学的架构,并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例如,在园务管理方面,依据相关法规,我们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使幼儿园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在教学执行中,我们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合理安排课程,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避免了小学化倾向。在财务规范上,我们依据法规对经费的使用和资产的管理进行了严格把控,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这些实践成果都得益于《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概论》读本的指导。
通过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首先,我的法治观念得到了极大的增强,树立了严格执法、依法办园的意识。其次,我初步掌握了政策法规的一些基础知识,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和理解幼儿教育法规,这大大提高了我执行政策的水平。此外,我也能更好地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规政策,从而有效地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园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
回顾这段学习历程,我深感充实和满足。我要再次感谢 [进修学校名称] 给予我的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完成为期一年的园长培训任务。我立志要做一名合格的基层幼儿教育工作者,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幼儿园的发展、为幼儿的成长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最后,我相信,在我们全体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依据法律法规,打造出更加优质、规范的幼儿教育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充满爱与法治的氛围中茁壮成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