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2025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文件围绕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从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全面且具体的要求,为我们财政部门在“三农”领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下面,我结合财政和农业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握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新方向
(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文件中贯穿始终的改革精神,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具体落实。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财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发展。例如,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探索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同时提高项目建设和运营效率。在农业产业发展方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激发农村产业发展活力。
(二)明确重点任务,聚焦关键领域发力。“两持续、四着力”涵盖了农业农村工作的核心任务,也为财政资金的投向指明了重点。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是财政支持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加大对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确保粮食安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需要财政资金持续发力,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等。在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等方面,财政部门都要积极作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
(三)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建设。“千万工程”以其“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财政部门要在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助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二、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投入。加大对耕地保护补贴的投入力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提高农民保护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