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插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除险固安导向,以改革创新推动“1366”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打好安全生产“保卫战”。根据《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X〔2025〕X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综合统筹能力

(一)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规范性和权威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履职标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级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等方面压实责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动态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和公路、铁路及航道库岸沿线灾害防治责任。明晰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三)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制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强化码头、医院、学校、工地、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水利设施等经营管理单位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四)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完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多方联动复盘机制,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方案,组织、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县级部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深化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防范化解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完成年度38项重点任务,落实一批“人防、物防、管理防、工程防”措施。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指导帮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七)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完成年度27项重点任务,冬春强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100%。加强人防设施、公园绿地、文体场馆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完成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探索综合减灾示范指标体系建设。

(八)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体征指标和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燃气、供水、排水、油气长输四类管线矢量化率100%。

(九)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规划。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十)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启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制定出台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

(十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年度工作。

三、深化救援救灾体系,强化应对处置能力

(十二)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按照《X自治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动态修编县级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规范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开展应急应战联演共训,强化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

(十三)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加强县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场所建设完成率100%,通信指挥设备配备率100%。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和信息互通机制,完善X、X、X等上下游地区和X、X、X、X等四省市毗邻区县应急联动机制,完成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认定和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县、乡镇(街道)按规定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汛前实现人装适配。

(十四)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建设专兼职消防队。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十五)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坚持“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预警信息“三级治理中心”贯通,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推广流域联防联控、“十户联防”机制,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十六)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预拨机制,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出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救灾物资全链条管理。

四、深化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