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广泛宣传,提高知晓率。《条例》自xx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我区通过自学、集中学、分散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与认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印发了《xx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今年是贯彻实施《条例》三周年,我区通过到施工现场宣传、座谈、提问解答等多形式集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知晓率,营造了“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区共印发各类《条例》宣传单、口袋书、海报2000份,制作宣传口袋300个,开展专题宣传活动3场。

(二)专题培训,增强专业性。在积极参加市治欠办组织的《条例》专题培训的同时,xx年4月26日,我区组织区治欠办成员单位及区级项目主管部门相关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合计40人参加了《条例》专题培训。会后也要求与会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条例》专题培训3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

(三)监督落实,提升执行力。《条例》实施三周年以来,我区每年在对建工程项目和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及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检查时均会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条例》规定的一系列制度具体如何落实以及落实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向企业一一进行了宣传和解答。检查中对存在制度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项目现场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并将落实佐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逾期未提供或未落实的将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确保《条例》的全面执行。截至目前,已处罚不缴纳工资保证金企业1户。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高。《条例》颁布至今,全区虽通过实地走访、摆摊设点、媒体平台、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等方式开展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然而,仍然存在思想重视程度高低不一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站位不高、认识不足,在《条例》宣传贯彻上打折扣。部分镇由于镇领导业务繁杂,出现了分管项目的领导与分管劳动监察的领导不一致的情况。同时部分镇组织涉及项目及劳动监察干部职工学习程序不一,导致部分项目建设分管领导不知晓《条例》要求,更谈不上去督促落实。二是部分小项目施工企业思想认识有偏差,虽通过横幅、宣传画等方式在项目现场进行《条例》宣传,但多数是为迎检做做样子,而没有真正领悟并落实《条例》的要求。同时,部分项目企业负责人坐而论道、光说不练,习惯于用建筑行业的老办法、老套路操作,即使保障农民工工资上升到法律层面,依然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在《条例》落实上搞变通。

(二)专用账户管理有困难。一是用工主体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区严格落实xx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欠发〔xx〕9号)要求施工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在处理欠薪案件时发现,部分项目标的大、涉及农民工较多的项目,存在总包选择性打卡支付部分农民工工资或者采取借支生活费、发放现金等方式支付工资,导致部分专用账户形同虚设。二是外地企业开户手续办理难。按照专用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开户需要总承包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等重要资料在项目所在地金融机构开设专用账户。但部分大项目的总承包企业为国企、外企等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比较严格,且在全国各地均有项目,各个项目开户时间可能冲突,一个企业可能需要到多个城市开设专户,这样“一对多”的方式,导致外地企业开户手续办理难、耗时长,存在工程开工近几月,专户还未办理成功的情况。三是用工双方主观意愿不强。按照有关规定,专用账户要“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