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X市委办决定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警示教育活动,形成常态长效的警示教育机制,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将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形成常态,推动全市警示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基本原则
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既要实现党员干部的全覆盖,又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
常态化与制度化相结合:将警示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形成常态化机制,并通过制度加以固化,确保长期有效。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不断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途径和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形态警示教育
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对形态警示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上升为地区、部门发展的战略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强化阵地管理:加强对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确保各类文化活动、文化产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深刻剖析典型案例
融入执纪审查:将案件剖析融入执纪审查工作中,审查组要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教训和警示意义。
选取典型案例: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警示性的典型案例,通过编发案例通报、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广泛传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组织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剖析案情、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等方式,深化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认识和警醒。
(三)丰富和创新教育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通过干部职工例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APP等线上线下同学习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加强理论学习。
多形式宣传:制作法制知识宣传手册、宣传册等,通过发放或张贴在公共场所;制作警示教育短片,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传播;组织法律法规辅导讲座,邀请法律专家解读法律条文。
互动体验:开通警示教育专区,设立观看、评论、分享等功能,增加互动体验;组织警示教育活动,邀请违法违纪分子现身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共鸣。
(四)推动警示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融入业务工作: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一体推进,将学习成效体现在工作实绩上。
加强监督检查:在工作中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倡导为人民利益、社会公益负责的良好风尚。
打造廉政文化: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倡导诚信、友善、公平、公正的社会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五、工作责任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警示教育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警示教育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警示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政府、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指导检查
市委办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市委办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警示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活动经费、场地、设备等资源得到保障。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警示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从事警示教育工作。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注重培养一批警示教育志愿者,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考核评估
将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评估和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同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警示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