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对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规律的深刻思考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新征程上,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事关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领导干部要始终高度自觉、矢志不渝坚守这一从政之基、履职之要。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正确政绩观深深植根于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生动体现在党的一切奋斗、全部实践之中。《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一定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实践证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新时代新征程,领导干部只有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作为工作的目标与重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在谋划推进工作时,要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工作落实时,要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以“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鲜明导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不让一个人掉队”的真挚情怀,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以“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我们什么都可以豁得出来”的坚定决心,抗击世纪疫情……这些思想和行动使我们深刻感到,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